深圳2020年入学新规定

时间:2022-04-16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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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幼升小招生政策)一、宝安区1、房屋材料时间要求: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备注: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2、社保满一年自2020年起,父母双方或乙方在本式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深圳2020年入学新规定



一、宝安区
1、房屋材料时间要求: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备注: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2、社保满一年自2020年起,父母双方或乙方在本式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需满一年连续满一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的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3、必须提供孩子身份证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二、光明区
1.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2019年5月起,无合法产权住房将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2020年学位申请时租房家庭该如何提供住房证明?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0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1分/月。(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我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三、福田区
2020年起,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四、坪山区
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2019年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须提交
五、盐田区
(一)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招生办法
1、小学: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说明: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在外小学区居住,截至2019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2、初中: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二)、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三)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六、龙华区
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才能申请。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七、盐田区
(一)招生对象
1、小一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➀深圳市户籍儿童;➁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➂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其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一
2020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➀深圳市户籍儿童;➁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➂届时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其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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