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域名是不是不备案也不会被注销了

时间:2023-06-09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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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解析申请书)cn域名是不是不备案也不会被注销了域名备案后又被注销一般不能在第一时间被IDC运营商发现,如果你的域名解析在国内的空间,那么你的IDC运营商检测到你的域名没有备案号之后才会通过机房防火墙等设备来屏蔽掉你的域名,你需要重新申请备案。新注册CN

cn域名是不是不备案也不会被注销了

cn域名是不是不备案也不会被注销了

域名备案后又被注销一般不能在第一时间被IDC运营商发现,如果你的域名解析在国内的空间,那么你的IDC运营商检测到你的域名没有备案号之后才会通过机房防火墙等设备来屏蔽掉你的域名,你需要重新申请备案。

新注册CN域名的话,如果使用的国内空间必须备案后才能开通解析,如果使用海外空间,那么需要填写一个域名解析申请书并且签字后,才可以申请解析。

IP的数量有多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地址分配联盟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促进我国IP地址、AS号码等资源分配和管理的有效进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CNNIC)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APNIC)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从CNNIC地址分配联盟申请IP地址、AS号码等资源,以及对所获得的资源进行再分配或者指定应当遵守本办法。

二、CNNIC地址分配联盟

CNNIC以中国的国家互联网络注册机构(National Internet Registry)的身份于1997年1月成为APNIC的联盟会员,成立了以CNNIC为召集单位的地址分配联盟,为我国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提供IP地址、AS号码等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服务。

从CNNIC申请IP地址、AS号码等资源应当加入CNNIC地址分配联盟,成为CNNIC地址分配联盟成员。

三、术语说明

(一)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由CNNIC管理,CNNIC用此窗口来限制联盟成员可向其用户直接分配或者指定且无需CNNIC审核的最大地址空间。

如果联盟成员的用户申请的IP地址量小于或等于联盟成员的分配窗口,则无需将该用户的地址申请递交CNNIC审核。

每个联盟成员初始的联盟成员分配窗口的大小为0,联盟成员分配窗口将根据联盟成员的地址分配经验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升高。

(二)第二意见表(Second Opinion)

联盟成员从CNNIC分配联盟得到IP地址后,如果拟向其用户分配的IP地址量的大小超过联盟成员分配窗口,需要向CNNIC提交一个表格,详细说明准备如何分配或者指定地址。当CNNIC审核通过此表格后,联盟成员方可向其用户分配地址,并要完成相关的数据库注册。

(三)互联网注册机构

互联网注册机构是负责给其成员或者用户分IP地址,并将其注册的组织。

(四)地址分配(Allocation)

地址分配是指将地址划分给互联网注册机构,以便它们对地址往下进一步划分。

(五)地址指定(Assignment)

地址指定是指将地址分给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ISP)的互联网基础结构使用,或者将地址分给终端站点。指定的地址不能做进一步的指定。

(六)终端站点

终端站点是指由上级ISP对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分配IP地址并提供路由的单位,该单位没有下游站点。

(七)HD-比率

HD比率是衡量IPv6地址使用率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Log (已经分配的地址空间)

HD比率 = ----------------------------

Log (最大可分配的地址空间)

其中,“地址空间”表示/48的数量。

(八)接入点(Point-of-Presence)

PoP 是访问因特网的一个接入点,它必须有一个唯一的IP地址。ISP和在线服务提供商在互联网上均有接入点,接入点的数量有时用来衡量服务商的大小和增长率。

(九)自治系统(Autonomous System)燃则

自治系统是指使用统一内部路由协议的一组网络。

四、CNNIC地址分配联盟的地址资源分配原则

(一)唯一性

地址资源的分配是全球唯一的,资源被分配给联盟成员的同时,CNNIC将在国际地址数据库中对该资源进行注册,以保证分配的唯一性。

(二)聚合及保留

IP地址应该敏销根据网络结构进行层次性的分配,这样有利于地址聚合和限制全球路由表的长度。CNNIC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需求分配给联盟成员近期内(通常是一年)需要的地址资源,并可以为成员保留一段连续皮拿棚的地址空间以满足联盟成员单位发展的需要,但是不会进行大块地址的保留。

(三)路由性

CNNIC是中国的国家级互联网注册机构,不负责地址的路由广播。

(四)地址资源的租用

互联网络的地址资源是全球唯一的,根据APNIC和CNNIC的政策,地址分配将基于租赁而不是永久出售或转让的原则,因此联盟成员需要及时缴纳相关的费用,以保证自己能够继续有效的使用这些资源。

五、CNNIC地址分配联盟成员资格的申请

申请单位向CNNIC提交加盖公章的联盟成员资格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接入带宽证明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文字说明。通过CNNIC审核后,申请单位与CNNIC签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配联盟协议》,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成为CNNIC地址分配联盟成员。

六、IPv4地址的申请和分配

(一)申请处理流程

CNNIC对联盟成员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IPv4地址申请量小于等于/20,CNNIC审核该联盟成员的地址申请后,可以进行同申请量相当的地址分配,如果联盟成员申请的IPv4地址量大于/20,CNNIC审核该联盟成员的地址申请后,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符合联盟成员条件的地址分配。

联盟成员申请大于/20的IPv4地址,需填写“IPv4 地址申请表”,申请大于/24且小于/20的可携带地址作为互联网交换中心或小型多出口ISP使用时,需填写“小块可携带地址申请表”。

(二)初次分配

首次申请IPv4地址,应当向CNNIC提交地址申请表(“IPv4 地址申请表”或“小块可携带地址申请表” )、网络拓扑图、设备清单、网络发展规划设计方案,提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首次申请IPv4地址,应当填写地址申请表中的network-plan项,表明进行地址规划的情况,无需填写cust-network和infrastructure项。

联盟成员首次申请大于等于/20 IPv4地址的条件:

正在使用或者将要使用从原上级ISP处得到的/22地址。

对已经得到的地址合理的使用。

计划在一年内使用至少/21地址。

准备退回从原上级ISP处得到的地址。

提出大于/20地址申请的成员应有在一年内使用至少/21地址的规划。CNNIC通常分配/20的地址作为启动地址。

联盟成员首次申请小块可携带地址的条件:

成员应有计划指出在短期内使用申请地址的25%,并计划在一年内使用申请地址的50%。

准备退回从原上级ISP处得到的地址。

获得小块可携带地址分配的成员如果继续申请更多的地址,则需要退还原先得到的小块可携带地址。

(三)后续分配

当联盟成员拥有的IPv4地址的利用率达到80%时,可以向CNNIC申请新的IPv4地址。

联盟成员再次申请IPv4地址时,应当向CNNIC提交地址申请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cust-network项和infrastructure项,说明IPv4地址使用率已达到80%,联盟成员所填写的cust-network项,应当在APNIC的whois数据库中进行过相应的注册。

(四)联盟成员的IPv4地址分配和指定

每个地址分配联盟成员初始的分配窗口都为0。分配窗口大小为0的联盟成员在每次进行地址分配或者指定之前都应当向CNNIC提交第二意见表格,CNNIC批准之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地址分配,并在whois数据库上进行相应的注册,如果没有通过CNNIC审核,则该联盟成员不得进行地址分配或者指定。

分配窗口的大小将随着联盟成员的地址分配经验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升高。提高后,小于分配窗口的地址分配可以由联盟成员直接进行,不需通过CNNIC审核,大于分配窗口的地址分配仍然需要CNNIC进行审核。

CNNIC 有权要求成员提交详细的IP 地址使用情况报告和进行WHOIS注册,成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IPv4地址的分配与使用应参考RFC2050,保证地址的高效率利用。同时IPv4地址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6�1不在拨号服务器上使用静态方式分配地址。

�6�1用名方式而不是IP地址方式作虚拟主机。

�6�1在普通局域网中的PC使用私有地址。

(五)反向域名解析

CNNIC在收到联盟成员提交的反向域名解析申请表后,可以对已经分配的IPv4地址提供反向域名解析,该解析以/24或/16为单位进行。

七、IPv6地址的申请和分配

(一)申请处理流程

CNNIC对联盟成员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CNNIC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递交APNIC审核,APNIC审核通过后,由CNNIC向联盟成员分配地址。

(二)初次分配

联盟成员计划给用户提供IPv6连接,在两年内至少给200个用户提供/48的指定,并通过联盟成员自己的单一聚类地址广播此连接时,即满足初次分配的标准,将被分配给/32的IPv6地址。如果联盟成员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说明现有的用户数量以及网络结构的规模适于分配更多的地址,则有可能得到大于/32的最初分配。

(三)后续分配

当联盟成员IPv6的地址利用率满足HD比例大于等于0.8的评价标准时,可以得到与原来地址数量相同的IPv6地址。如果可能,将分配给其与原来地址相邻的一块地址,即联盟成员得到的总地址前缀可以向左移一位。如果联盟成员需要申请更多的IPv6地址,则需要提供材料来证明其两年内的IPV6地址需求,CNNIC将根据其材料,分配适合的地址。

(四)联盟成员的IPv6地址分配和指定

1.联盟成员对其下游ISP的地址分配(sub-Allocation)

联盟成员可以制定自己对下游ISP的地址分配政策,以达到最优化利用已经得到的IPv6地址的目的。下游ISP必须对所有的/48的地址指定进行注册,以方便将来继续申请地址时CNNIC/APNIC的评估。

2.联盟成员对终端站点的地址指定(Assignment)

2.1指定地址的大小

除非是非常大的用户,否则通常指定地址的大小为/48;按照网络规划,需要且只有一个子网时,指定的大小可以是/64;在只有一个设备连接的情况下,指定的大小可以是/128。

2.2对一个站点进行多个/48的分配

如果一个单一的站点需要申请大于/48的指定时,需要提交与其申请材料相应的辅助说明材料给CNNIC。

2.3对网络运营商网络结构的地址指定:

联盟成员可以给每个PoP点指定/48的IPv6地址作为网络的结构,而不需考虑使用该PoP点的用户数量。

3.分配或者指定地址的注册

分配或者指定的IPv6地址必须在公用的数据库中进行注册,注册以/48网络为单位进行。当一个单位得到了多于/48的指定时,进行该指定的单位应该保证将该信息注册到APNIC的Whois数据库中。

CNNIC将使用数据库中注册的数据来衡量单位继续申请地址时的HD比率。

(五)反向域名解析

CNNIC在收到联盟成员提交的反向域名解析申请表后,可以对已经分配的IPv6地址提供反向域名解析。

八、AS号码的管理和分配

(一)自治系统号码

如果成员单位的网络路由器准备采用外部路由协议例如BGP(Border Gateway Protocol)协议,可以申请自治系统号码(AS号码)。

如果网络规模比较大或者将来会发展成较大规模的网络,而且有多个出口,可以建立成一个自治系统,这种情况下需要AS号码。如果网络规模较小,或者规模较为固定,而且只有一个出口,可采用静态路由或其它路由协议,这种情况下不需要AS号码。具体如何判断是否需要采用AS号,可参考RFC1930,或请专家加以论证。

(二)申请条件

联盟成员的网络必须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多路出口,有与对方ISP签署的关于双方使用BGP协议互联的协议书,并计划在一个月内使用申请到的AS号码与一家ISP互设BGP协议,三个月内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ISP互设BGP协议时,即满足AS号码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处理流程

满足申请条件的联盟成员,应当向CNNIC递交上述申请材料以及AS号码申请表,CNNIC审核通过后,进行AS号码的分配。

(四)AS号码的注册

CNNIC将分配的AS号码在APNIC whois数据库中注册。

如果联盟成员得到AS号码后三个月内没有使用,CNNIC将修改APNIC whois数据库,并收回该号码。

九、CNNIC对联盟成员的管理

CNNIC分配地址资源给联盟成员后,会进行跟踪管理。

CNNIC会不定期让联盟成员提交其地址资源的使用情况。

如果联盟成员没有按照CNNIC各项管理规定使用地址资源,CNNIC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十、联盟成员资格的取消

在下列情况下,联盟成员的资格将被取消:

(一)联盟成员由于自身原因不需要继续使用IPv4地址、IPv6地址、AS号码等资源且已经向CNNIC提交正式申请的。

(二)联盟成员使用CNNIC分配的地址资源时,不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或者APNIC相关规定,或者利用这些地址资源牟取暴利的。

(三)联盟成员拒绝向CNNIC提交IPv4地址、IPv6地址等资源使用情况或者在CNNIC要求后仍拒绝注册WHOIS数据库的。

(四)联盟成员拒绝或者无故拖延缴纳相应的地址资源年度使用费的。

联盟成员的资格将被取消后,已经分配的地址资源将被收回,国际地址资源WHOIS数据库中的原有纪录将被删除,其上级ISP也将会得到相应的通知。

十一、CNNIC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APNIC有关政策修改本管理办法。

十二、本管理办法由CNNIC负责解释,自2004年3月29日发布执行。

太约255的4次方吧.不过有些是有特殊用途,不能被使用的.

可一这样说吧地球每一平方米就有1000个IP地址。

A类:2的24次链誉方B类:2的16次方C类:2的8次方D类范围:224.0.0.0~239.255.255.255;前4位为“1110”,用于多址投递系统(组播)。目前使用的视频会议等应用系统都采用了组播技术进行传输。

E类范围:240.0.0.0~247.255.255.255;前4位为“1111”,保留未用。还有IPV6的地址数都数不完!无含做法统计,多到世界上每一个灰尘都可以有谈唤衡一个IP。。。

很多。255.255.255.255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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