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利率怎么算

时间:2022-09-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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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利率政策解析)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

个人房贷利率怎么算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个人住房房贷利率要上浮吗

我认为不可能相同。

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要比没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百分比要高些。

按照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个人首次办理住房按竭贷款的(也就是说一手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优惠(也叫下浮)10~30%左右。现在个贷年利率为5.94%,下浮30%的话,贷款执行年利率就为4.158%。

如果以前享受过一手房的优惠政策,现在又按竭购买第二套个人住房,那么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左右,既个贷年利率为5.94%,上浮10%的话,贷款执行年利率就为6.534%。

个人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缴纳了一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般缴费满三年后可以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贷款,首次购房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的利率要优惠些。

购买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否优惠本人没有贷过,不好说。但我个人认为,一是不可能给贷款;二是就算能给贷款,利率也不会再优惠了,应该也向其他商行一样,利率上浮百分之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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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利率新规今起正式执行 实际利率变动有限

凤凰网房产10月8日讯(编辑 姜鹤)根据央行此前公告,自今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央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虽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变为LPR,但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下,房贷利率“换锚”对实际利率水平影响不大。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也表示,定价基准转换后,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实际上,自央行宣布房贷利率定价基准新政以来,各大银行就在进行系统切换、合同文本调整等方面的准备,个别城市的部分银行已试水新的房贷利率定价方式。如9月初起招商银行在深圳地区的部分房贷业务利率已经挂钩LPR,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分别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4.85%基础上加30个基点和60个基点,分别为5.15%和5.45%,而此前首套房贷利率为5.145%、二套为5.39%。

另据了解,北京地区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LPR加55个基点,这与此前银行普遍执行的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的利率水平几乎相当;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LPR加105个基点,较原有的二套房利率水平有所上浮。

9月20日公布的最新5年期以上LPR报价为4.85%,与上一次持平。业内普遍认为,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从今日开始执行,5年期以上LPR是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中长期贷款利率的定价参考,维持5年期以上LPR报价不变也体现了此前央行提出的“房贷的利率由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参考的基准变了,但利率水平不能下降”,与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思路一致。

不过由于房地产政策执行“因城施策”,对于不同城市的实际影响会有所不同,尤其是像上海等城市存在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降至基准以下的“打折”情况将一去不复返。今日起在上海新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最低也要4.85%。

此外,按照规定,新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每年会有一次调整的机会,即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不过,住房贷款利率每年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定价基准部分,对于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则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原题为《房贷利率今“换锚” 实际利率变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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