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二套房有什么优惠措施?

时间:2022-08-1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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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双减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四)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

国务院对二套房有什么优惠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四)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五)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以上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双少政策吗?

如果你报考中央民大或1区其他高校,不可以.
如果你报考2或3区高校.可以.
理由:
中央民族大学属于1区高校.只接受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双少).且就读学校地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属于在职人员,不能享受“双少”政策 ;
但是.你是云南民大的少数民族考生,如果你报考2或3区的高校可按条件一享受此政策〔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对于双少生国家有统一的录取分数线大致是260.单独划线的学校可以自主划定此分数线.
其实能享受此政策的人非常少.楼主还要靠自身努力啊.也大可不必羡慕享受此政策的考生,毕竟条件苛刻,以后就业工作都受限制,感觉把自己卖了一样.呵呵。

国务院出台稳定物价的多种举措保障群众基本的生活说明了什么

一、要进一步组织好农业生产,特别是组织好冬季的棚菜、生猪、鸡蛋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要继续抓好市场体系建设。要强化市场管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坚决打击哄抬物价行为。要继续发挥好价调基金的作用,减少流通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近期,凡是涉及群众生活的收费一律不准提价。

三、要做好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的生活保障标准,从11月份开始,辽宁省平均各提高10%;新年、春节期间,对困难家庭的一次性救助要比去年提高50%;要对学生食堂进行价格补贴,确保学生食堂价格基本稳定。

四、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市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生产和市场供应,管好“菜篮子”,安排好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五、要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披露,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澄清不实报道,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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