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海涛代言金融产品,4万人受害超30亿,其姐回“活该”你咋看?

时间:2022-05-2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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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宣权志龙代言的最新产品)代言出问题其实也算正常,谁也不知道明天要发生的事,只是这样的怼人态度,显示出来她的素养和情商。本来杜海涛一直“装死”已经引起了不满,何况他还在不停地删帖控评,再看看有这样的姐姐,正如网友所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同时,这也是对追星族的一堂

杜海涛代言金融产品,4万人受害超30亿,其姐回“活该”你咋看?

代言出问题其实也算正常,谁也不知道明天要发生的事,只是这样的怼人态度,显示出来她的素养和情商。

本来杜海涛一直“装死”已经引起了不满,何况他还在不停地删帖控评,再看看有这样的姐姐,正如网友所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同时,这也是对追星族的一堂课,你所追捧的明星和家人是什么样子,你在人家眼里又是什么地位,估计杜海涛姐姐这样的行为能够唤醒一些追星族的梦。

回答她姐姐的言论,本身太伤人心,哪怕不是杜海涛代言产品,你最起码能给予安慰和暖心话语,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涵养。

其实之前已经有律师解读过,明星担责的可能微乎其微,除非参与欺骗,那么,杜海涛姐姐这样的言论,说好点就是无知,说不好就是没人性。

出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态度,姐姐这里言辞嚣张,弟弟到处在删帖控评论,这无疑让人再次清醒看到某些明星的责任感,平日光鲜亮丽,遇到自己担责的时候又是一副嘴脸。

他姐姐的这番操作,可以肯定地说就是坑弟弟,最后“回馈”还是会落到杜海涛身上,逞一时口舌之快,最后的代价估计不小。

从前些年的食品、保健品到如今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明星代言产品爆雷屡见不鲜。大多数人认为很难对这些行为追责,其实这是一种很片面的观点,我国法律已经对明星代言的行为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明星代言出了问题也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

1、行政责任

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认定个人代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除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外,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只要代言人向消费者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失真,并且造成了损害,就应该对消费者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代言人应该对代言的产品的资质及各种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其真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代言人必须要有专业知识,或需借助第三方对代言商品进行质量鉴定。

3、刑事责任

在金融产品涉嫌相关刑法犯罪时,广告代言人如果存在“明知”的情形,则可能会成为相应犯罪的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如果明星明知P2P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情况仍然为其广告等宣传的,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可能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如果广告代言人具有主观明知,且其所实施的代言行为客观上也为他人从事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起到了帮助作用,则可能被司法机关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此回答仅为法律层面的分析,事实层面明星是否知情、主观上是否故意请关注有关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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